导航栏
您现在的位置: 首页 > 部门乡镇 > 部门 > 清新区水利局 > 其他 > 通知公告

2023年清新区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和防汛责任人名单公示

时间: 2023-04-17 09:15   来源:清新区水务局   发布机构:   点击:-

    根据《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小型水库防汛“三个责任人”履职手册(试行)和小型水库防汛“三个重点环节”工作指南(试行)的通知》(办运管函〔2020〕209号)和《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落实2023年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的通知》(粤水运管函〔2023〕253号)文件精神,现将2023年清新区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和防汛责任人名单向社会公示。


附件:

1.2023年清新区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(2023.4.13).pdf

2.2023年清新区水库大坝防汛责任人名单(2023.4.13).pdf


您已选择离开清新区政府门户网站,接下来跳转至的页面与本站无关。 4秒钟之后将自动跳转到新页面,请您稍候…… ×

网站导航

底部

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主办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

清远市清新区综合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管理 版权所有: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

网站运维电话:(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) 电子邮件:

粤公网安备 44180302000001号         网站标识码:4418030003

[粤ICP备05057909号]